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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设美丽乡村到建设和美乡村

时间:2023-12-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 Ljzk list 02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将“和”的要求写入乡村建设目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予以明确和细化。这是新发展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的战略部署,为全面推进乡村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从美丽乡村到和美乡村的必然要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认识深化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指出,城乡关系经由对立、分离,最终走向融合发展。实现融合发展要具备物质条件、宜居条件、生态条件、社会治理条件。美丽乡村建设是城乡融合的初级阶段,突出乡村整体形象面貌的提升,随着城乡融合进入内外兼修的新阶段,和美乡村建设成为必然。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乡村建设中的客观需要,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农村人口规模巨大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重建乡村文化价值,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实现人与人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对乡村振兴实践认识深化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间复杂的关系,还涉及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间的相互关系。以包容万物为核心的“和”文化,是乡村振兴中动态协调各种关系的智慧和方法,是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总钥匙。

从美丽乡村到和美乡村的特征变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和美乡村建设目标。从美丽乡村到和美乡村,突出的变化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和”元素纳入乡村建设目标。这意味着乡村建设中塑形与铸魂并重、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同步、颜值与气质兼顾,意味着城乡融合中乡村元素与城市元素和谐共生、相得益彰、各美其美。和美乡村与美丽乡村是新时代不同阶段乡村现代化建设目标,二者均以“宜居”为前提、“宜业”为基础。美丽乡村是和美乡村的基础。美丽乡村建设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乡村建设目标,侧重于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系统、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等。和美乡村是美丽乡村的实践升华和理念创新,体现了在建设美丽乡村基础上,乡村建设内涵和目标的丰富和拓展,是乡村建设由表及里、由外而内、由物到人的全面升华。

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的基本路径。首先,统筹推进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一是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地加强县域城乡规划布局。二是聚焦乡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村视觉景观,增强乡村环境舒适度。三是加强县域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力度,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优势互补的公共服务格局。

其次,健全县域产业组织和机制,确保农民收入提升。一是因地制宜开发县域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充分就业。二是组建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入乡村职业经理人,引领农民参与的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三是在多方利益主体参与的产业业态中,构建确保农民共享乡村建设红利的利益联结机制。

再次,完善县域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和谐治理。一是在县域党政机关内将群众基础好、党性原则强的党员干部,选派到基层党组织任职。二是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方面,以乡村建设项目选择为载体,创新农民能够参与、愿意参与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法治方面,提升农民法治意识,确立平时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律素养。德治方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融入乡村治理实践。三是设置的乡村建设项目应从农民急难愁盼问题着手,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最后,打造县域精神文明建设平台,丰富乡村“和”文化生活。一是整合县域文化资源,打造县域文化服务平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开展丰富多样的“和”文化创建。二是优良家风与文明乡风互促互动。通过党员家庭率先示范优良家风带动群众家庭涵养文明乡风。通过宣传诚实守信、互帮互助等文明乡风中的典型事例影响带动优良家风,引导群众见贤思齐。三是尊重乡村文化与城镇文化和而不同。乡村与城镇具有不同的功能,乡村文化建设与城镇文化建设应各具特色,乡村文化建设应重在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农耕文明,并加强其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发展重要论述研究”(21MLB002)、淮阴工学院“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项目“人类文明新形态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22HGD0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淮阴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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