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回信指出,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要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勘查力度,加强科技攻关,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发挥更大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新征程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动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增储上产,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要增储上产
能源资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从已实现现代化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存在极强的依赖性。产业结构变化、科学技术进步,虽然改变了矿产资源的消费结构,降低了单位产值中矿产资源的消费量,但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性没有根本改变,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处于基础性、支撑性地位。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强化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基石作用。当前,我国已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能源和矿产作为重要的初级产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品,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支撑。我国是全球矿产资源第一消费大国,也是全球矿产资源第一生产大国和贸易大国,2035年前,我国战略性矿产需求总体呈上升趋势,将面临消费数量和种类双增长的态势。必须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查和开发利用,建立安全可靠的勘探、开发、储备体系,提升能源矿产资源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满足高质量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巨大需求。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提高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的自主保障能力。当前,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局部冲突频发,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我国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前提是确保极限情况下国内大循环的稳定畅通,这就要求必须确保国防、民生等基本需求的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近年来,我国石油、铁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外采度居高不下,国际供应风险急速攀升。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及碳达峰、碳中和稳步推进,战略性矿产需求将发生结构性变化,铁、锰、铝等消费量将保持高位运行,锂、钴、镍等清洁能源和新兴产业所需矿产的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面对国内外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必须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明确重要战略性矿产资源国内生产自给的战略底线,加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制度建设,努力将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保障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做到“手中有矿、心中不慌”。
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和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要求加快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要发展实体经济,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要增强产业韧性和抗冲击能力。近年来,全球产业分工深度调整,出现内向化收缩、本土化转移和区域化集聚等新的发展动向,各国对产业链供应链主导权的争夺日益激烈。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处于产业链的最上游,是保障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关键环节。各国对矿产资源供应的关注日益从经济性转向安全性。与此同时,当前,我国部分战略性矿产国内勘查投入不足,新增资源量增速放缓。加快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努力强化我国能源资源安全和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有效应对来自国内国际偶然因素、突发事件和不利影响等带来的冲击,是十分紧迫的任务。
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的重要回信,明确了地质找矿工作的根本遵循,发出了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动员令。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现“开门红”,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矿产勘查投资连续两年实现正增长,2022年油气矿产和非油气矿产勘查投入分别同比增长3.1%、15.6%;油气企业在塔里木、鄂尔多斯、四川、渤海湾等盆地,新发现8个亿吨级油田和11个千亿方级气田;各地新发现157处大中型矿产地,圈定找矿远景区112个,提交可供商业勘查找矿靶区102个;山东金矿、江西钨矿和锂矿、贵州锰矿、甘肃晶质石墨矿、新疆铁矿、四川和内蒙古锂矿、河南煤层气等取得找矿重大进展,新增一批资源量。
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跨越“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三个五年规划期,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布局基本同步,时间跨度较长、战略意义突出。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充分尊重地质规律,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和市场优势,突出科技和人才的力量,坚持远近结合、分类施策,聚焦基础调查区、重点调查区、重点勘查区、重要矿山深部“四区”,滚动式推动增储上产。
深入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基础地质调查是不断提高对资源国情认知水平、实现找矿突破的先行性工作。要着重在基础调查区和重点调查区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基础调查区主要通过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和有关技术方法应用,提高调查程度,提升地质认识水平,提交找矿远景区、找矿靶区和油气有利区。重点调查区主要通过对区内已有矿床、矿(化)点、蚀变和物化探异常等信息反映有较大找矿潜力的地区,开展必要的物化探和钻探验证,提交探矿权出让区块建议。
加快实施战略性矿产勘查。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坚持急用先行,突出紧缺战略性矿产,着重在重点勘查区和重要矿山深部开展勘查工作,其中,在重点勘查区,主要是优选资源潜力大的已设探矿权集中区,通过加大勘查力度,实现找矿新突破,提交一批资源量和油气探明地质储量。在重要矿山,主要是优选深部具有较好资源潜力的已设采矿权区,通过攻深找盲,探获新增资源储量,稳定和扩大矿山产能。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近年来,我国矿产资源开采冶炼、加工制造、材料生产的产业规模快速增长,有力支撑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及制造业庞大的原料需求。要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水平调查评价,动态掌握资源利用情况。加大矿业权投放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战略性矿产开发利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和尾矿综合利用,引导企业提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实现优矿用好、呆矿用活、劣矿用足。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我国矿产勘查已从浅部转向深部,从低山区转到中高山—深切割区,找矿难度不断增大。要瞄准国际国内学科发展前沿和新的生长点,开展地球深部结构与组成探测、成矿(藏)规律与找矿预测、重要含油气盆地和重点成矿区带战略选区等科学问题研究,推动形成更多符合我国地质特点的成矿理论、找矿理论,攻克一批重大核心共性的勘查开发技术。推动高精尖勘探开发装备国产化,研发大深度、高精度、快速立体矿产资源探测装备。加强地质科技人才培养,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始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
着力繁荣矿业市场
矿业项目普遍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对政策供给的科学性、系统性、稳定性依赖较大。作为矿产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近年来,我们立足部门职责,既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考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这个特殊实际,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注重从挖掘潜力、激活动力、夯实支撑、强化保障等多方面,加强政策供给,努力为繁荣矿业市场提供支撑。
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政策。适应我国共伴生矿多的资源特点,加快综合勘查开发步伐,除特殊情形外,探矿权人开展综合勘查,无需办理勘查矿种变更(增列)登记,可以按照实际探明的矿产储量申请采矿权;鼓励和督促矿业权人加大勘查实物工作量和加快勘查进度,尽快达到转采勘查工作程度要求,及时转为采矿权开发投产。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内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差别化管理政策,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支持生产矿山开展深部和周边“就矿找矿”,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
加强矿业权出让转让市场建设。我国矿业权市场经历了较长时期的低迷,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在矿业权出让方面,健全便企惠企服务机制,从优化出让计划、推进“净矿”出让、完善市场配置、改革征收方式等方面全链条优化和改进;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完善竞价规则,探索竞争价格熔断机制,使交易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引导资金更多用于战略性矿产勘查开发;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由取得矿业权时一次性确定,改为主要在矿山生产时按销售收入逐年征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矿业权转让方面,打破制度性障碍,鼓励矿业权规范有序流转,让更多有技术、有能力、有意愿的经营主体获得矿业权,如放宽探矿权转让限制,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探矿权转让,不受持有探矿权满2年的限制;将协议出让取得的矿业权转让限制年限由10年调整为5年。
拓宽找矿资金投入渠道。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质找矿,允许和鼓励勘查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和吸引更多资金进入地质找矿领域。一方面,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幅增加找矿投入,将其重点用于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开展区块优选调查评价工作,为出让探矿权提供区块建议;另一方面,完善社会资本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政策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从事矿产勘查开发的企业上市融资,推广使用矿业权竞争出让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关乎端牢能源饭碗,有助于保障国家安全,使命十分光荣、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国家立场、立足部门职责,不断加大政策供给力度、持续助力繁荣矿业市场,推动全社会更好地投身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促进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努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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