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并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其中包括“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这为我们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科学指引。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已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和主要对外投资大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世界开放报告2022》显示,2012年至2020年,中国开放指数从0.7107提升至0.7507,提高了5.6%,排名从第47位提升至第39位,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加速调整。但是,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历史大势没有变,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是各国人民的最大期盼。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互联互通不断深化,已经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界各国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拆墙而不筑墙、开放而不隔绝、融合而不脱钩,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为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贡献中国力量,为全球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倡导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通过进博会、服贸会等平台不断推动国际合作,对打通全球产业链、畅通供应链产生积极影响。共建“一带一路”深入推进,十年来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成就,成为当今世界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推进共建国家和地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目前同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3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实施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坚定不移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世界各国对华贸易与投资创造了机遇。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4万亿元,稳居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连续14年成为全球第二大进口市场。2023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1%,其中附加值较高的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上升到65.5%;贸易多元化发展向好,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同比增长9.8%,对拉丁美洲、非洲进出口总额分别增长7%、10.5%;跨境电商等业态模式保持较快增长,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1万亿元,成为外贸重要新生力量。
当今世界,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积极探索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
一是加强各区域间交流合作。发挥RCEP平台作用,深化区域经贸合作,巩固和推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融合。以产业集群为依托,深化与东盟国家的产业融合,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
二是推进区域贸易合作,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机制性保障。积极推动加入CPTPP进程,对标国际规则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提高自身兼容性。全面推进加入DEPA,提升数据要素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构建的话语权。
三是通过制度的开放,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继续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外贸和投资深度融入全球市场。一方面,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分阶段开放,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形成资金、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优化配置;另一方面,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化与共建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合作。加大金融创新、开放和监管力度,形成联通的服务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等,完善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与共建国家和地区在数字经济、医疗产业、食品安全、生物安全等领域合作,培育新的增长点;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完善政策规则体系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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