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以系统整体思维方式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城市工作的各种要素,为新时代中国式城市建设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从马克思主义生命哲学视角看,人与城市是生命共同体。
城市生命共同体是有机体和无机体的统一。城市生命共同体的有机体包含人的生命和人以外的生命体,二者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虽然也是自然存在物,但具有改造自然的能力,人的这种特殊性使其有别于其他一般的自然存在物,使人们在主观概念上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城市生命共同体的无机体主要指城市街区、住宅小区和各种道路。城市有机体和无机体的统一构成了健康的城市生命共同体。
实现城市生命共同体有机体与无机体相统一的首要任务,是避免“水泥化”、倡导“生态化”,让城市具有宜居性。合理的街道设计、适宜居住的住宅小区等城市无机体,是城市有机体尤其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城市生命共同体的有机体是无机体合规律发展的目的。从“水泥化”走向“生态化”是城市生命共同体有机体和无机体统一的必由之路。这种统一的目的是让人生活得更幸福。
人是城市生命共同体的主体。从人类历史长河看,城市的发展、城市生命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人的主体力量。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城市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另一方面必须为了人民群众。人的主体性是城市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但作为主体的人对城市的发展既可能是促进力量,也有可能是破坏力量。人的主体性的发挥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由人的认知结构、认知水平、创造性能力所决定。
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看,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的逐步深化过程,显然,在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真理。城市发展应在人类知识、认知水平可预测可控制的一定的度内进行。
让人生活得更美好是城市发展的目标。从马克思主义生命哲学的角度审视城市的发展,首先要确立城市生命共同体理念,城市的发展应是一个系统整体的过程。我们不仅要追求经济目标,更要追求生态目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上寻求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的和谐。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这深刻反映了美丽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城市建设的目的是让人在城市中生活得更美好。
让人生活得更美好,首要的是保存生命,保存生命是最大的善,没有人的生命,其他一切都毫无意义。在此基础上,要以最低的消耗满足最好的生活要求,比如,尽可能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最后要提升城市绿化率、道路海绵化率,真正把城市建设为宜居城市、美丽城市、幸福城市。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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