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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时间:2021-12-15 来源: 作者: Ljzk list 020

【摘要】省高端智库—新媒体与意识形态安全智库首席专家、哈尔滨师范大学段虹教授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省将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坚持绿色发展,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取得系列显著成效。但与建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目标相比,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体系仍然不够完善,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度不够强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整体合力不够有效,依然制约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因此,亟待加强我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一、完善我省生态立法,严格规范生态执法

一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步伐。加快制定符合龙江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实施性、地方性法规。同时,对于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进程的与时俱进。二是加大严格执法力度。生态违法成本低是导致生态环境肆意破坏的重要原因,也是严重制约我省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赏罚制度,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生态违法违规成本。三是规范文明执法。不规范和随意性是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症结所在,削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力度。因此,生态环保执法,要坚持规范公正,统筹协调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各级生态环保执法部门责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二、统筹城乡与区域发展,精准划分生态功能区

政府首先做好顶层设计,加大城乡、区域生态功能的统筹管理。

一是科学划分生态功能区。按照重点区域、限制区域、禁止区域分层次进行空间规划,不同区域实施区别化管理。重点区域和限制区域,要以各地方行政区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生态保护强制性标准;禁止区域,应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对于污染企业坚持零容忍,杜绝任何组织和个人从经济利益出发破坏生态环境。

二是做好城乡生态统筹划分。对于城市污染治理,应重点从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从污染源头入手,引入科技手段,进行分类治理;对于农村污染治理,要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建设,重点推广高效危害小的农药化肥,实施畜禽污染控制项目,解决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有效利用秸秆、动物粪便二次利用,通过科技手段将废物制作成燃料或其他工业原料,降低工农业生产过程中购买燃料、原材料成本,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三、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实行多元化生态补偿

政府应主导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完善财税政策,优化利益导向,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的经济激励。

一是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通过税收等手段细化生态补偿制度,严格执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原则,具体明确生态补偿群体,落实受益群体, 补偿标准应按差异性进行多元、灵活补偿,为生态补偿提供系统性政策依据,提升生态补偿机制的权威性。

二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对于具有竞争性、排他性的自然资源,应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解决合理配置问题。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产业,及时限制生产能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推进资源和环境领域价格改革,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加大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构建更加均衡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中的作用。

四、加强常态化生态环保督查,构建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

一是加强生态环保巡察。定期开展环保巡察和回头看工作,按照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对推进落实不够有力、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等问题与破坏环境问题同等对待,对环保主体进行督查问责。

二是健全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内容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状况指标,适当加大考核权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离任审计,并将审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生态环境风险督察纳入常态化管理。环保督察可以快速纠正生态环保问题,并且督查整改能够对局部生态环境起到立竿见影效果。环保督察的方式既要避免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更要避免“一刀切”式关停企业,而是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抓紧落实已出台的改革举措,对地方与企业形成约束,确保落地见效。

五、规范引导公众监督,构建生态大环保格局

生态文明和美丽龙江建设,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监督环保的大环保格局。

一是不断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规范引导公众理性有效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公众参与程序,规范公众参与行为,鼓励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建立政府、企业、环保专家、非政府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参加的环境社会对话机制。围绕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持续开展对话,开展专项研究,加强沟通理解,增强环境发展战略共识。

三是增强社区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以社区、村屯、企业、学校为单位,组建生态文明宣传队,进行环保意识、绿色发展理念宣传,倡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基层社区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的社规民约,在广场娱乐噪声、鞭炮燃放、绿色消费、垃圾分类等方面开展探索, 自发实施、共同监督。

2021 年第 5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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