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劳动力市场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区域协同发展中的人力资本错配。城乡一体化新阶段到来,需厘清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劳动力流动等方面的关系。
劳动力有序转移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提高就业质量的内在要求,是劳动力市场削除利益藩篱、从不均衡向均衡调整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劳动者市民化水平、推进家庭城镇化,进而改善民生的有机结合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强调,“着力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劳动力是特殊的生产要素,关系人的发展、人民福祉,因此,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是市场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来看,京津冀劳动力市场尚未实现城乡层面的协同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城镇化率的差距导致劳动力流动不均衡,未达到经济学意义上的稳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各地区统计年鉴,2020年,京津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86.6%、83.5%、60.1%。从国际标准来看,城镇化进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初始阶段,即城市人口占比在30%以下;发展阶段,即城市人口占比为30%~70%;饱和阶段,即城市人口占比大于70%。根据这一划分标准,北京、天津已经进入饱和阶段,河北正处于从城镇化发展阶段向饱和阶段过渡的时期。
二是城镇化率和城镇化质量不匹配。从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历程来看,城镇化可以分为土地城镇化、劳动力城镇化和家庭城镇化三个阶段。现在我国已经完成了从土地城镇化向劳动力城镇化的发展历程,正在经历从劳动力城镇化到家庭城镇化的过渡,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节点。家庭城镇化中的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尚待解决。
三是京津冀吸纳劳动力层次不同,劳动力就业质量差异明显。近十年,京、津劳动力净流入比率超过10%,而河北呈现弱流入状态,既是京、津劳动力输出地,也是河南、黑龙江等地的劳动力输入地。粗放式的城镇化容易忽略对流动劳动者就业质量的关注,也容易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工作不稳定、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
四是京津冀地区的特殊发展需要导致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的大城市劳动者有流动困难。落户北京的劳动者学历水平居全国经济圈之首,然而“中心→外围”流向的劳动者可能存在“要户口”与“不愿留”并存的心态,影响城乡一体化推进。
五是新经济平台已经搭建,人员需求信息透明释放,但依然面临服务岗位稀缺。以石家庄为例,2019年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求人倍率为1.22,岗位需求数大于求职人数。
区域劳动力市场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区域协同发展中的人力资本错配。因此,城乡一体化新阶段到来,需厘清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劳动力流动等方面的关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发力。
第一,致力于家庭城镇化建设是实现市民化的有效路径。家庭一体化是实现流动者城市融入的前提,其背后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解决流动人口个人和家庭面临的教育、就医、养老等系列问题是实现家庭城市化的基本前提和保障。一方面,雄安新区建设进入新阶段,企业职工对新区与老城区社区管理协同效果的低预期以及现有的高水平市民化程度不匹配易出现问题。在教育方面,要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高中教育普适化、高等教育均衡化发展;在医疗方面,不仅要在财物方面实现城乡均等化,还要在医疗人才配置方面实现城乡均等化。另一方面,结合三次收入分配调整,帮助流动人口及其家庭获得低成本保障住房、参与社区活动等更高层次的福利配置是政府在未来需要关注的重点。
第二,借力雄安新区吸引力和辐射力打造青年群体、高知群体的京津冀流动通道。非京籍高学历青年毕业生希望获得北京户籍,享受北京的公共服务,但是出于高房价、高消费等压力,又有是否接受异地“人才引进”橄榄枝的矛盾心态。而这也恰恰是京津冀地区引导劳动力有序转移的突破口,雄安新区建设要辐射京津冀整体,其功能不仅是支持北京、天津建设,还有成为河北各城市示范区的功能。因此,需要有效发挥其辐射效应,让产业辐射成为劳动力市场人才流动的枢纽。
第三,以新经济、新业态下沉乡镇和去产能为契机,打造城乡衔接的生产链条是实现劳动力市场协同的有效手段。京津冀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引发了暂时性的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和人力资源供需矛盾。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岗位资源,是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转移的基础。推动天津、石家庄等城市吸引周边农村、小城市人口以及经济圈外人口自愿转移的市场因素正在发生变化。互联网+、跨界综合管理等领域的工作具有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灵活的特征,这些行业的劳动者只需考虑基于地理空间的、间断性的跨区流动,借力新业态改变运输成本,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协同。
第四,继续推进河北地区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政策。京津冀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在河北,河北的改革关键是确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一方面,通过户籍改革促进长期在城市生活的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庭成员以就业和收入提升为目标有序转移到城市。另一方面,通过剥离和转移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类差异化社会功能,让在农村生活的劳动者及其家庭分享共同富裕带来的福利。应采取自由、开放、统一的身份认定办法,使户籍成为方便办事、便于出行、迅速匹配城市圈劳动力需求的“通行卡”。
本文为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京津冀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对市民化的影响研究”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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