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在历次党的全会文献中是第一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理解把握,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
一、充分认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对“十四五”和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国是当今世界老年人数最多的国家,2019年底,已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4亿,预计2025年将突破3亿,2033年将突破4亿,2053年将达到4.87亿的峰值。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让每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实现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必将进一步彰显党的初心使命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维护国家人口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考量。在我国即将开启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将是基本国情。这个趋势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程紧紧相随,与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紧密相连,关系到我国代际和谐与社会活力,影响国家人口安全和国际竞争力。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为国家战略,有利于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营造有利战略格局,确保中华民族世代永续发展,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的情况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为我国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和冲击,也蕴藏着宝贵的发展机遇和希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化危为机、危中寻机,对冲不利影响,积极转化老龄风险为“长寿红利”;有利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催生银发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有利于拓展银发消费,持续扩大内需,充实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
二、深刻把握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制定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党总揽全局,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坚强保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把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转化为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强大动力,走出一条借鉴各国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之路。
坚持积极老龄化观念,牢牢掌握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先机和主动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仅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益,而且能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和老年生活,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政策、积极的行动应对人口老龄化。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人口老龄化涉及的生育养育、教育培训、退休社保、收入分配、产品服务等政策制度,最大程度防范化解人口老龄化风险,最大程度把握人口老龄化战略机遇。
坚持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龄社会治理共同体。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涉及领域广、参与主体多,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性。要在政府主导下,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设继承传统美德、具有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实现各尽其责、各得其所,打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坚实社会基础。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因地制宜、科学精准施策。我国人口老龄化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既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努力增进人民福祉;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将提高福利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基础上。要在党和国家统一部署下,从实际实效出发,在战略布局上体现精深,在政策措施上体现精准,在管理服务上体现精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具体化的养老需求。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为人类解决老龄化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把改革创新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强大动力,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活力,强化科技支撑,不断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坚持世界眼光,立足中国国情,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携手共进、应对挑战。
三、认真落实“十四五”时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思路和任务
《建议》坚持系统观念,从我国实现人口均衡发展最需要关注的“少子老龄化”等问题入手,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思路和任务。
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保持社会活力的治本之策。目前,受多方影响,我国适龄人口生育意愿偏低,总和生育率已跌破警戒线,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建议》提出,要“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为继续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指明了方向。落实《建议》要求,要把握人口发展重大趋势变化,制定长期规划,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国家战略;要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增加劳动力供给,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要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优化义务教育教学安排,缓解家庭教育抚养孩子的后顾之忧;要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和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出生人口和新增劳动力素质,降低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供给总量下降的不利影响。
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这是积极对待人口老龄化、创造“长寿红利”的关键之举。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占比高、增速快,蕴藏着巨大的劳动力财富和消费潜力,亟待开发。《建议》提出,要“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养老新业态”,为抢抓人口老龄化战略机遇、创造“长寿红利”明确了路径。落实《建议》要求,就要加快研究制定延迟退休方案,倡导终身发展理念,支持老年人力所能及发光发热、老有所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继续创造社会财富;要健全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就业创业;要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完善内需体系;要树立新发展理念,紧跟老年消费需求变化,深化老年产品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广泛应用,促进养老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康复辅具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银发经济大发展,实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到老有所养的重要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0.4万个,总床位775万张。但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我国养老服务还存在不少短板。《建议》提出,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为搭建养老服务体系的“四梁八柱”明确了任务要求。落实《建议》要求,必须针对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逐步建立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面向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制度,探索建立面向社会大众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要鼓励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加强邻里互助、农村互助幸福院、“时间银行”等互助性养老探索;要拓展服务形态,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配合、融合发展;要丰富服务内容,大力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服务的综合需求;要强化服务保障,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适应我国实际、顺应广大老年人意愿的必然选择。“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在家中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基本意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家和万事兴、天伦之乐、尊老爱幼、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勤俭持家等,都体现了中国人的这种观念”。家庭支持是我国老年人养老保障和生活照料的重要来源,但在家庭结构小型化、社会观念转变等影响下,我国家庭养老受到冲击。《建议》提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为新时代更好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提供了行动指南。落实《建议》要求,应当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弘扬“百善孝为先”“养亲”“敬亲”和“送亲”(送终)等传统美德,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老少和顺;要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健全老年监护制度,依法打击欺老虐老行为;要探索推进家庭照护者培训、赡养老年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照料假、喘息服务、住房和环境适老化改造等政策措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减轻家庭照顾老年人的负担和压力;要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社区探访制度;要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健全老年优待制度,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积极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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