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2020年38期
Ljzk list 001

关于构建黑龙江生活垃圾处理法治化体系的建议

时间:2020-11-17 来源: 作者:李爱琴 Ljzk list 020

一、全省制定统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黑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已正式实施,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投放管理责任人、垃圾分类收集等制度,标志我省生活垃圾处理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协调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既需要有合理的法律制度安排,也需要有运行顺畅的法律机制保障。黑龙江省应制定统一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立法体系,助力龙江生态文明建设。一要普及生活垃圾处理价值及其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作用。以自上而下方式引导公民树立环境伦理观,在多个层面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认识,在生态文明理念指引下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法治化公众参与;二要在遵循上位法基础上引入标准生活垃圾处理法律程序和法律标准;三要在明确权利义务基础上强化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四要制定一套完整源头分离制度,包括规定生活垃圾在家庭中分离分装,生产企业提供源头分类便利性条件等,减少回收过程阻力。

二、严明制度保障生活垃圾处理法治化

有效回应我省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现实需求,发挥规范性文件预期立法目的,应处理好立法与法律实施关系。因此,应以严明制度保障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规范落到实处。要落实严格的法律责任、加强全流程监督、实施区域联动治理,构建全方位生活垃圾处理法治化制度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制度。在固体废物概念中,关于垃圾定义,虽有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但我国对此并未实行统一联合监管,导致一些监管漏洞出现。行为人在权衡经济利益和法律责任下,往往选择牺牲部分利益保全更大经济利益,不利于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管理,也不利于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法治化。新《固废法》在法律责任上增加了处罚种类,提高罚款额度,以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因此,建议落实相应法律责任,从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两方面实行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二是完善生活垃圾全流程监督制度。保障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长效运行,需要建立可操作的全流程生活垃圾处理监督制度。需要政府积极作为,在环境执法环节设置“环境警察”制度,配套严格的处罚规定,及时调整违规行为。

三是落实生活垃圾区域联动治理制度。生活垃圾区域联动治理制度能有效减少因垃圾处理不当造成环境严重破坏。我省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应尽快利用大数据、云监控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整合各个方面资源,将城乡纳入同一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下, 实现首末端处理区域联动,实现城城、城乡区域联动,促成执法秩序统一,更好实现法的社会效果。

四是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目前相关法律已经确立公众参与制度, 但公众参与制度的法律监督机制仍需完善。因此,应当提高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法治化的积极性。政府应当给予公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法治化便利,建立征询机制、完善相应激励措施等。

三、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能力

行政机关依法全方位履行管理职能,是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法治化的重要环节。一要做到程序法治化。行政机关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符合正当程序原则;二要创设生活垃圾处理权利清单轨制。消除民众在生活垃圾处理上,对政府完全依赖,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基础上,改变自上而下决策方式,减少公民寻租空间;三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部门分工规范化、法律化。行政机关之间应当合理分工,减少执法漏洞,做到权责统一;四要健全以公众参与制度为代表的依法决策机制,在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事先解释政策措施与当前行为意图之间的关系,提高公众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的价值追求。

2020年第38期(总第132期)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5 - 2017 HEILONGJIANG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  网站备案 : 黑ICP 备150092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