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作为长江上游生态系统的重要环节,重庆市在保障三峡库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大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切实强化上游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指明了方向。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为切实强化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担起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庆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管住水、护好岸,以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做大金山银山“价值”。在实践中,聚焦“四屏三带多点”生态格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启动林长制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主要支流和不达标河流的监测“体检”工作,全面开展河道“清四乱”和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为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科学规划实践路径。长江经济带作为流域经济带,涉及水、路、港、岸、产、城、生物、湿地等多个方面,构成一个系统的整体,需要全面把握、统筹谋划。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要科学把握和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重庆市按照“一岛、两江、三谷、四山”总体布局,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不断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组织实施“三线一单”,抓好三峡库区后续工作,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促进长江上游重庆段发挥好水土资源“固定器”、环境污染“过滤器”、江河流量“调蓄器”、生态风险“缓冲器”等作用。通过建设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创建长江经济带(重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绿色含量,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离不开科学、健全和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作保障。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任务推进方案,修订《重庆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完善市级公共信用平台建设,健全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度,立足水面、水中、水下以及沿岸生态系统,全方位、立体化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不断迈上新台阶。
(作者为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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