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善营商环境,创新运营模式,实现多方共赢
前不久,深圳市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签署公共住房投资建设运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15年内,中国平安将持续投入资金参与深圳公共住房建设。该协议的“可复制性”是一大亮点——其他市场主体可参照该协议参与深圳市公共住房项目建设,目的是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为居民提供更多高品质、以长期租赁为主的公共住房。
近年来,在全国不少地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扎实推进,帮助越来越多的家庭圆了安居梦。不仅如此,在健康、养老、教育、生态等方面,一批批惠民工程项目加快建设,为千家万户带来更多实惠。
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各类民生事项的资金投入要保持一定力度。一方面,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将更多财力用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贵”和“难”的问题。与此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积极拓展资金筹措的来源和方式,把那些适合市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给各类市场机构主体,通过市场化竞争激励机制,丰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引导社会资本更积极地参与民生建设,要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比如,进一步推动民生建设领域对社会资本的开放,在项目投融资和税费政策等方面给予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待遇;民生工程耗时长、收益慢,要保障投资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在医疗、养老等领域,公共服务越来越呈现出“基本+补充”的多层产品打包形态,要完善付费机制和产品标准,提高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各方责任和利益边界……总之,就是通过制度建设,让投资者更有信心、有干劲儿。
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民生建设,还应不断创新营运模式,让一些民生建设项目在发挥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能兼具一定经济效益,实现项目的商业可持续,增强社会投资方的参与意愿。例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可基于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商业开发——那些具有历史底蕴的老街旧巷,可在保留、修缮古建筑的基础上,打造观光、民宿等文旅热点,并通过转让经营权等方式,为社会资本提供盈利空间;普通小区也可引入超市、医养、托幼机构等,既让小区居民生活更方便、舒适,也能让社会投资方获得一定的租金等收入,实现多方共赢。
将社会资本引入民生项目,必须保证百姓享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性价比”优先得到提升,确保项目建设能切实增进民生福祉。这就要求相关项目的设计、规划,首先要问需于民,找准百姓生活的需求,而不能将资本的“增长点”“赢利点”置于首位考虑。实践证明,那些补短板、惠民生成效显著的建设项目,能有效提高百姓保障和收入水平、改善消费预期,可以为社会资本带来显著收益,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民生建设的内生动力。
民生建设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用好社会资本,还大有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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