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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须防“一刀切”

时间:2019-12-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贺震 Ljzk list 020

只有平时积极作为,采取切实措施,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才能避免在年底时手忙脚乱,也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急时“一刀切”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

临近年终,各地已进入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又逢进入北方冬季采暖季,在这一特殊时间节点,尤其需要保持清醒头脑和战略定力,防止出现“一刀切”。

近期以来,不少地方对照年初确定的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对PM2.5、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等治理目标可达性进行数据分析。有的建立了预警机制,对存在实现年度达标风险的市县进行专门提醒、督办;有的召开奋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动员会,对“冲刺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和“冲刺年度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要求抓紧年底前最后几十天时间,咬定目标,奋力冲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一年就要结束,组织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可达性分析,查漏补缺,对常态工作状态下可能难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方,敲敲警钟,激励斗志,促其以钉钉子的精神抓污染治理,无疑是非常必要的。对于距年度目标“跳一跳够得到”的地区,通过这样一促,完全可能在法治的框架内,通过一段时间的强化措施实现年度预定目标。

同时也应注意到,一些常态情况下实现年度目标几乎无望的地区,则可能因政绩冲动与考核压力而不择手段,祭起“一刀切”的法宝,以求一招制胜。在前些年,这些情况并不少见。

例如,有的地方为了实现年度PM2.5减排目标,一纸“调试令”便让某些涉气排放行业企业限产停产,根本不管某个具体企业是达标排放还是超标排放,甚至对已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也照停不误。这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治污方式,侵犯了合法生产、达标排放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企业的生产带来了损失。通过这种“一刀切”方式,即使实现了年度环保目标,也不值得肯定。

“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是总体的要求和长期奋斗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环境质量数据只能呈直线性的改善,而不能有起伏。

今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秋冬气候条件很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南方多地也遭遇了几十年不遇的干旱,湖泊容量大幅减少,多地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压力更大。在这种情况下,尤其要警惕一些地方“一刀切”现象的出现。

近年来,国家层面三令五申禁止环保“一刀切”,可以说,目前在全社会已形成了反对环保“一刀切”的共识和氛围。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平时不作为、慢作为,急时就“一刀切”,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临近年终,各地在分析年度目标任务可达性的同时,强调要警惕“一刀切”,但这并不意味对完不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的地区会“高抬贵手”,而是督促地方进行深刻反思。要反思地方有没有严格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立足于当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没有压紧压实;有没有采取更加科学、更加可持续的治污举措。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各地只有平时积极作为,采取切实措施,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才能避免在年底时手忙脚乱,也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急时“一刀切”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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