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诞生为制定一部真正反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的宪法提供了根本政治前提。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就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的制定,开启了中国宪法历史新纪元。“治国须有一部大法。”当年毛泽东同志在起草“五四宪法”时说的这句话,如今被镌刻在浙江省杭州市北山路84号“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墙壁上,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宪法与治国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
改革开放初期颁行的1982年宪法,拉开了新时期法治建设的大幕。历经新中国70年的探索与实践,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一铿锵有力的法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昭示了宪法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中的重要地位。在我国,依宪治国不仅是法治文明发展进步的思想结晶,而且蕴涵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规律。
依宪治国首先要求所依之“宪”是一部好宪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科学性、民主性的一部宪法。现行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与时俱进、日益完善,对现实的引领、规范和回应能力不断增强。
依宪治国关键是宪法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全面实施,使宪法的权威与尊严真正树立起来。只有有效实施宪法,才能将宪法的价值理念转化为保障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才能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切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宪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既是宪法实施的核心力量,也是宪法实施的坚强政治保障。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宪治国,必须依托一系列有效的制度措施。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合宪性审查”对于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宪治国意义重大。同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也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增加推进合宪性审查的职责。这就使得宪法监督有了更加规范化的制度运行机制,有助于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宪治国,还必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这不仅需要积极主动的宣传教育,更需要深入日常生活的文化滋养。宪法宣誓、国家宪法日等的设立,有助于潜移默化地增强人们的宪法观念。
依宪治国的历史航程,将不断汇聚新的富有时代生机活力的中国元素,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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