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组织、制度和工作优势,同时,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和分工,自觉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
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确定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就有自我批评和思想斗争,就有严格的组织和纪律。在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中,正式确认了民主集中制原则。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将民主集中制解释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1957年,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中国共产党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从而保证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巨大成就。邓小平指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之后,将民主集中制原则创造性地运用于党的领导工作之中,提出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新要求,并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一些新观点新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在新时代,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必然要求,是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必然要求,真正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党的一切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深刻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紧密结合的制度。一方面,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要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切实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确保了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从而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又注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党中央各项决策都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着力求得最大公约数,从而极大凝聚了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在新时代,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注重发扬党内民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听取民声、汇聚民意,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把民主集中制带头贯彻落实到领导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要善于正确集中,把不同意见统一起来,把各种分散意见中的真知灼见提炼概括出来,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作出科学决策。”
落实这一重要要求,关键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在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素质、完善集体领导制度、规范议事规则程序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的问题。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既自觉把民主作为正确集中的前提和基础,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做到兼听则明、防止偏信则暗,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又坚持把集中作为民主的归宿和必然要求,做到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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