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7月23日起,北京49个市级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将以“全清单”形式通过首都之窗对外发布。这份“全清单”涵盖了8638条政府信息和30696项内容标准,列明了应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和公开要素。据悉,此类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在国内尚属首次。这既体现了政府尽职履责的态度,更彰显出便民为民的意识,值得各地借鉴。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中以主动公开为主。但是,目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依据和标准还不清晰,影响了公开效果。个别基层单位还存在“主动公开意愿不强,能依申请公开的就不主动公开”现象,导致社会公众和企业查信息存在不好找、不好懂等情况。“全清单”的发布,将政府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并注明了内容标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所有公开要素,有利于消除“模糊地带”,并成为为市民和企业办事提供信息检索的指南,实现办事“查”与“用”的结合。
当然,此类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不是一蹴而就的,未来还需要在已公开的“全清单”基础上,加强动态调整工作。一是针对法律法规等修改完善政府职能调整的需要,及时更新清单;二是在每年对不公开信息全面梳理和对依申请公开实施跟踪的基础上,对“全清单”尤其是主动公开清单全方位扩容,以求在更多领域和更大范围内实现“精准公开、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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