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居为安。”住房,牵动着亿万城乡居民的心。居住条件的改善,成为衡量生活条件改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改革开放40年来,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显著增大,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也让许多住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住房,也是每一个家庭安居乐业,生活和美的承载空间,人们在属于自己的住房中,与家庭成员一道,谱写着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画卷。
面积更大品质更高
改革开放初期,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租住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只有少数居民拥有自己的住房。1984年,城镇居民居住公房的比重为88.2%,居住自有房的比重仅有9.4%。人口多、住房面积小、三代同居一室是当时住房较为普遍的现象。
老家在四川省新津县的杜洋出生于1985年,他对住房的第一个记忆,是靠近山脚下的县城平房,居住条件相对简陋。他还清楚地记得,1991年母亲单位福利分房,举家搬进了楼房,居住在6层楼房中的第3层,尽管这套房子面积不是很大,但有了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比之前方便和干净了不少。大约10年前,全家萌生改善居住条件的想法,父母凭多年积蓄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商品房,是三室两厅,新房子更加宽敞,一家人住得更舒心。
后来,杜洋离开家乡上了大学,工作生活在成都,他如今居住在成都的一个现代化小区中。可视化对讲机,摄像头、自动防火装置等现代化设备,也让如今的居住生活更加便捷和安全。
数据显示,1981年全社会竣工住宅面积6.9亿平方米,2017年达到15.5亿平方米。1981年至2017年,全社会竣工住宅面积473.5亿多平方米。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比1978年增加30.2平方米。如今,新建住宅种类丰富多彩,既有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也有高档住宅、别墅,等等。不仅有低层、多层、小高层,还有高层、超高层等。
与此同时,城市乡村各种新建住宅小区和谐美丽,园林绿化率更高,配套设施更加全面先进便利,小区管理更加有序,人们在住有所居中享受新生活,创造新生活。
从房改到“房住不炒”
说起改革开放以来广大百姓住的变迁,1998年前后住房制度改革是非常重要的节点。自那时起,我国从过去靠住房实物分配,进入到了全面培育住房市场化的新阶段。住房商品化,住房市场的形成、发展、壮大,对于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起到了重要作用。
商品住房市场的发展,为城镇居民提供了大量住房供给,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市场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住房。然而,在相当长时间里,住房供给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需求大,房子少,特别是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热点城市中,供需矛盾尤其突出。
房改以后,我国住房市场是伴随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逐步发展起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解决好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为住房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在“房住不炒”的定位之下,调控逐步显现成效。当前,各地坚持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强化地方调控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回归理性。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不可或缺。长时间以来,我国解决居住问题存在重购买轻租赁现象。“租购并举”提出后,各地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相信未来住房租赁市场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保障房共圆安居梦
城市的变化日新月异,在越来越多城市居民通过购买商品住宅,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还有一些住房困难群众没有住房,或者居住条件很差,居住在年久失修的棚户区中。2007年前后,我国开始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公租房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经有1000万户家庭住进了公租房。
城市棚户区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棚户区改造事关千千万万群众安居乐业。我们的城市不能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脏乱差的棚户区。
10年间,1亿人受益于棚改——2008年至2017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约1亿人“出棚进楼”。其中,2013年至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2645万套,6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居住条件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的房子也越住越宽敞。家住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半壁山镇钓鱼台村的李俊龙今年55岁了,在2010年时,全家人搬出了破旧低矮的平房,在自家宅基地上盖起了二层小楼,上下一共六间屋子,白色的外立面,格外气派。李俊龙说,在他们村里,他家的新房盖得并不算早的。现在生活好了,村里的人们都想着改善居住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住条件的改善也尤为显著。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比1978年增加了38.6平方米。从2008年开始,我国推动农村危房改造。截至2016年底,全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00多万户。2017年,我国提出力争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重点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在居住条件改善的同时,农村人居环境也迈上了新台阶。近年来,我国大力整治农村环境,农村脏乱差状况明显好转,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底,91.3%的乡镇实现了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0.8%的乡镇生活垃圾实现了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73.9%的村生活垃圾实现了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7.4%的村生活污水实现了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53.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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