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既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已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但也要看到实践中仍面临不少的现实障碍,需要重点加以突破。
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现实障碍
城乡融合发展规划有待完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离不开科学的规划指引。目前,我国城乡规划仍是以城市为主,乡村规划编制相对滞后。从国土空间规划来看,大多数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仅覆盖到了乡镇,对村庄的用地规划涉及较少,导致城乡用地相互脱节。从基础设施来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仍存在短板,乡村在电力、能源、道路、供水、供气等方面远落后于城市。从基本公共服务来看,城乡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制定上还缺乏统筹,城市公共服务覆盖面广、服务质量高,而乡村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上相对滞后,缺乏有效的规划指引,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难题。
城乡制度协同性有待加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土地制度阻碍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202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超过2.95亿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导致进城农民工大多处于半城镇化状态,在务工城镇还不能享受到均等的医疗、养老和子女教育等权益,严重制约了城乡融合发展。农地产权主体模糊,耕地和宅基地更多是突出保障功能,但农民所属房屋转让权还不完整,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村集体小范围内流转,导致大量的农房空置和浪费现象;相比较而言,城镇的商品房具有法律赋予的财产功能,不仅可以满足居住保障,也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转和在金融机构进行抵押,充分保障了市民房屋的财产收益功能。
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不畅。从劳动力流动来看,乡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依然是大趋势,而城市人才、农业专业化人才的入乡路径还未被有效打通,乡村留下的大量老人、儿童等不能有效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从土地流动来看,城乡土地市场分割,且权利不一致,乡村建设性用地尚无法对城市紧张的用地需求进行有效补充。这不仅加剧了城市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的紧张,也导致大量农村集体性建设用地、宅基地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提高全国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资金流动来看,农业现代化建设资金需求迫切,但由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种植作物等都无法直接在金融机构抵押获得贷款,导致农村储蓄水平远高于贷款水平,大量农村储蓄资金反而流向城市,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经营主体获得贷款资金的难度。
城乡产业融合水平有待提升。长期以来,城乡产业结构二元分割明显,城市以工业品生产和服务提供为主,而乡村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进程缓慢。我国农业发展仍受限于小农经济的困境,农业规模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均有待提升。加之,受农业产业链链条短、农产品深加工不足等条件制约,乡村向城市供给的主要是粮食、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产品,附加值十分有限,不能有效满足乡村居民增收愿望。
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选择
加强城乡规划统筹。城乡规划制定应统筹考虑城乡国土空间融合、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内容。在城乡国土空间规划上,以“三区三线”为基本框架,推动规划向乡村延伸和覆盖,真正实现对城乡国土空间的统一开发和保护。在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上,制定“市、县、乡、村”有机衔接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逐步完善电力、能源、道路、供水、供气、防灾和垃圾分类处理等专项规划,以全面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水平和质量为重点,切实深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衔接。在城乡公共服务提供上,制定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系统完善城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质量为重点,加大对乡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和人才支持,加速补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从根本上制约了城乡融合,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弱化户籍的身份属性和福利属性,增强户籍制度的权益属性,为推动城乡融合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实施分类落户政策,破解“愿落不能落”难题。优先满足在城市工作年限长、落户意愿强、定居能力强的农民工落户,大力引进技术创新人才落户,重点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父母等落户。二是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打破户籍屏障,为城市常住人口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三是赋予农村户籍相关权益,解决“能落不愿落”后顾之忧。保障农民在乡村的承包地、宅基地等权益,让农民工既能享受到常住城市的各项福利待遇,又能保有在乡村已有的各项合法权益,实现“应落尽落”。此外,要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通过稳慎推进乡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乡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等措施,全面统筹城乡土地资源,有效提升乡村土地要素市场化水平,释放农地活力,促使农民分享到更多土地增值的收益。
拓宽城乡融合发展资金来源。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面对乡村资金短缺难题,不仅要扭转乡村资金外流局面,更要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加快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大中小金融机构在乡村全覆盖。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对农业稳生产、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关键领域的资金支持作用。为良种培育、重要农产品生产等设立专门的保障性贷款资金,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提供专门的中长期优惠贷款资金,为农业产业化、智能化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提供引导性贷款资金。
加强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产业是发展的根基,城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是实现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一是打破传统农业单一生产模式。推动农业产业链向纵深延伸,大力完善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实现农产品的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和多环节增值。二是加快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快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与农业生产的融合,打造智慧农场。三是打造一批现代化产业园和产业集群。鼓励农业优势企业、龙头企业向乡村地区布局,促进农业集群化、连片成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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