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指出,“我们强调审计监督要权威高效,就是审计通过自身的努力赢得良好声誉,各个方面都信任审计、支持审计、配合审计,让审计监督能够顺畅实施、审计成果能够高效运用、审计作用能够有效发挥”。如何更好彰显审计监督的权威高效?重点在于审计成果的高效运用,集中体现为审计整改的工作成效。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是审计整改工作的基础。审计整改要动真格,审计质量就必须见真章。只有揭示审计问题“上半篇文章”做实、做优、做到位,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才能接上、接好、接出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唯物观点和“交换、比较、反复”的辩证方法,深化做实研究型审计,准确揭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既坚决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又充分考虑整改建议可行性,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以精准的问题定性、审计建议和责任划分,为审计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需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各项规定,重点围绕“全面、精准、督办、严格、约谈、报告”要求做好整改各环节和全流程工作,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力。继续健全审计整改清单机制,以问题清单为审计整改的龙头和起点,将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纳入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建立问题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对账销号的闭环机制,不断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继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既把握总体、努力做到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带动全面整改。继续加强审计整改能力建设,将整改纳入审计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做到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及时报告,督促被审计单位在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不断将推进审计整改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实践充分证明,审计发现问题并最终解决是由各方力量共同促成的,仅凭某一家单打独斗是不行的。这需要做好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用好审计成果,在审计整改上打好“组合拳”。继续完善以审计监督为起点、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以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为落脚点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积极实践探索、不断创新规范,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健全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线索移送、查办和反馈机制。通过审计项目平台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跟踪联动机制,及时跟踪审计事项移交办理情况,推动各类监督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在多元监督主体协同推进的合力中凝聚更大整改效能。
审计机关既是提出审计整改要求的起点,又是判定审计整改是否完成的终点。审计机关要在督促整改上加力度,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一环,持之以恒、持续发力。加大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力度,持续紧盯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严重影响审计权威问题,对跟踪督促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依规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以公开促整改,充分彰显审计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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