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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时间:2023-05-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东旭 Ljzk list 020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科学继承和当代阐释,另一方面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创造性地指明了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立足历史、理论、实践三大维度,深刻把握“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思想的历史脉络、理论内涵和实践导向,是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关键一环,具有极其重要的时代价值。

从历史维度来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揭示了生命共同体的历史演进规律。它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所强调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深刻指出两者之间始终保持着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进程中逐渐形成历史的、具体的统一。其一,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中,人与自然形成天然的共生关系,人依赖自然而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类在自然面前始终保持顺应和服从,自然界是人类诞生并不断发展的重要场域,离开了自然,人类就缺少了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人与自然形成了先天性的生命共同体。人类的一切生产活动及社会发展都是建立在自然界源源不断的资源供给之上,自然不仅为人类的生存提供必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同时也为人类整体精神境界的提高奠定了基础。人对于自然的依存关系是不可改变的客观事实,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这一定律也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核心要义。其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类的主体性发挥逐渐走向膨胀,人开始试图征服自然。随着工业生产和商品贸易的不断发展,人类对于利益的渴望逐渐陷入了一种病态局面,甚至将自然界作为自身征服和占有的目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异化劳动极大改变了人与自然的相处模式,原有的生命共同体关系开始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人类对于自然资源无尽的索取,并且持续性地通过人为活动凌驾于自然之上。这一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失衡,自然界在被迫地向适应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改变,但同时过度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也不断为人类敲响了警钟。其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逐步迈向双重解放,并且进一步明确达成和解是二者关系的最终走向。在这一阶段,人与自然逐渐超越了原有的主客关系,真正走向二者的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不能只讲发展不讲保护,不能只讲利用不讲修复,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不断深化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并以此科学指导人在与自然相处过程中的具体实践,以重塑人与自然之间的良好和谐关系,并最终使人与自然走向和解。

从理论维度来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继承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科学内涵。任何科学理念的凝练与产生都不是无源之水,“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涵摄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向度之中,通过共同体的价值视角展现出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所着重强调的生态语境,具有深厚的理论色彩。其一,构建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人类作为自然存在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时刻表现出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首先,人与自然时刻存在于生命共同体之中,并且经由人类的实践活动来推动生命共同体不断趋向于完满;其次,构建生命共同体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生命进程的推动离不开现实社会的实践,而这种实践则必须建立在自然资源与良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保障之上。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没有任何一种社会形态能够脱离自然与实践的支撑,因此对于生命共同体的构建和完善,必将是人与自然在当下和未来相处过程中的核心基调。其二,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延续。想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价值,不能仅仅聚焦于当前时代,更需要以宏观视野洞察整个人类发展的长河。马克思强调将“自然—社会—人”作为一种社会共同体形式,并保持和谐统一的状态不断延续。“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发展,强调生命的意义不仅在于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完成某种目标,更重要的是实现在物质和精神领域的双重延续,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传承中建立具有永续性的科学生产方式和生活形式。其三,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对于资本逻辑的警示,时刻提醒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提防资本逻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马克思认为,虽然资本主义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进步,但在这种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影响下,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自然环境的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马克思将生态问题与社会问题相结合,指出了人与自然关系破裂的核心矛盾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资产阶级对自然资源的榨取。基于此,必须认识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资本逻辑的摒弃,进一步肯定生命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价值,呼唤人类担负起应有的伦理责任和义务。

从实践维度来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际社会要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这一理念是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过程中不断深化认知和实践所得出的珍贵理论成果,它的出场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翻开了新的篇章。“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不是空中楼阁,而是科学的行动指南,指引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路径。其一,确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刻明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证明,以掠夺自然为主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当前时代的需求,生产力的提升必须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同时,“绿水青山”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决条件,绝对不能被“金山银山”所代替。在以往人类社会发展的探索中,多数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但如今人类社会已经迈入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共生阶段,必须合理调节“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以发展生态型科技、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为核心,在保障现有生态文明体系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大力推动可持续型经济发展模式建设,营造普惠的生态福祉,切实做到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二,加强生态要素内部联系,优化生态系统建设。生命共同体并不只是停留在思维空间的简单概念,而是有其相应载体。从中我们必须认识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由多种生态要素共同形成的,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生命体,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仅靠一招一式,而是从整体的人类实践活动出发,不断优化自然生态系统建设。其三,完善生态保障制度,维护生态正义。“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作为一种指导理念,必须配合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制度规范,才有益于发挥其最大效能。在国家层面确立起法律和政策的保护,可以保障符合绿色理念的先进生产力快速发展。一方面,需要推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等具体措施;另一方面,还应通过呼吁相关政策的确立来加强各个国家之间关于生态保护的合作,进一步捍卫全球生态文明的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既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同时还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视角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以及共同体思想进行了继承与创新。结合当前我国与世界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挖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的内在意蕴,并且在此之上深入领会和践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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